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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定金后 不购房,可以要回定金吗(精彩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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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购房定金可以退吗?退定金流程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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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很多购房者在购房之前会要求交一笔订金。那么,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能退,什么情况下不能退,如果定金能退,那么用什么方式退?怎么样将不能退的定金退回?

一、定金能不能退?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好多购房人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其实定金是可以退的。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条件下定金不能退?

二、定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除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之外,北京市房屋交易相关主管部门也做了一些的工作,比如在2005年3月15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格式合同,要求开发商按此格式合同的内容执行。认购书的格式条款内容实际上是对《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等具体法律法规的具体化。该认购协议书的第四条规定:认购人同意在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日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本款约定的期限为协商签约的起始时限,而非终止时限)。第六条规定:认购人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超过___日的,本认购书自动解除;双方也可以协商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之日起___日内将已收取的定金退还认购人。

从以上的法律规定及具体行政措施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商品房认购书作为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其中的定金条款,是在一方违约,导致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守约方的保护和救济。然而,当双方对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时,不能认为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就不适用了。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不来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出卖人违约,不卖此房屋,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卖双方对预售或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

三、如何避免定金陷阱?

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

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个:一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

再次是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最后是要求开发商签订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不同意开发商对此认购书的内容做修改。

四、如何退定金才能成功?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看完之后,你是不是对订金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下次,遇到交定金或退定金的情况时,一定要采取相关的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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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购房订金和定金 究竟哪一个是可以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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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子是人们刚性的需求,而往往购买房子的时候会涉及到定金订金。很多人并不大了解这两者到底有什么不同,其实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大家还是很有必要了解清楚的,不然,踩到陷阱可就不好办啦!

先给你们讲一个2014年的案例,让你们明白一下正确区别定金和订金的重要性吧:

小梁和小韦准备14年年底结婚,想买个婚房。14年5月1日,小梁、小韦与某能源投资公司签订了一份《认购协议书》,并交了2万元定金。小梁和小韦说,在签订认购协议书之前,售楼人员告知他们房屋可于年底12月31日前能交房,可付款后才得知交房时间是2015年的12月31日。因交房时间太迟,不符合他们原定的婚期,随后他们到售楼部要求退还2万元却遭拒绝。双方遂闹上法院。10月20日,法院一审判定,开发商不能证明已告知小梁和小韦具体交房时间,要返还这2万元定金。

据报道,法庭上,小梁和小韦认为,他们交的2万元为预付款,而某投资公司则坚持认为是定金。法院认为,该笔款是属于定金,既然是定金,就只能根据谁有错,谁违约来判定这笔钱的归属,就目前的证据,不能得出认购书订立时,小梁和小韦明知交房时间是2015年12月31日的结论。双方因买卖合同条款未能协商一致,属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情形,法院判定,某投资公司应当返还2万元定金给小梁和小韦。

原被告双方为何会纠结于2万元是预付款还是定金?主审该案的法官告诉记者,他们之间实际是“订金”和“定金”之争,二者的适用差异很大。

所以,下面还是给大家普及一下二者的区别吧!

定金和订金的法律理解

当我们准备购房的时候就会涉及到合同和金钱的交易,很多人都会发出这样的疑问:购房时的定金和订金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吗?首先这是涉及到法律责任的问题,定金它是您在和开放商签订购房合同之后支付给开发商的钱或者一些抵押的东西,简单说,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您可以根据合同索要自己应有的赔偿,而订金它是没有法律效应的,跟购房合同没有太大的关系。如果到时开发商没有及时交房,到时他们只要退回这个订金其他索赔的内容都是内有保障的。

缴纳定金或订金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既然这两个词语的法律意义不同,那么我们在支付定金或订金的时候要注意哪些呢?小编要给大家一个建议,您签订购房合同之后确实应该支付一定的定金给开发商,而且这个额度一般是总价格的百分之二十,一般都不会超过这个额度的,如果对方和您索要了更多的定金。这时候显然是不合理的,您可以直接提出异议。如果您购房的时候只支付了订金,那么到时候对方如果没有履行合同,就没有其他额外的补偿,所以建议各位打算购房的朋友,还是把合同弄清楚,并且和对方签订合理的定金。

定金和订金是否可以退回

我们刚刚说的是购房之前签合同的订金,那么如果是打算装修呢?其实这也是一样的,如果您已经和装修公司签订了协议同时也缴纳了一定的定金,如果对方没有按时处理好装修的问题,那么您一样可以凭借这个书面协议和对方索要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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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哪些情况下可以退还购房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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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开发商的问题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也就是说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未能订立,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根据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比如,房地产政策出台,购房资格被限制了、首付比例提高、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存时限变长,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3、不可抗力,是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由于发生了自然灾害,导致商品房不符合当事人交纳定金时的条件,如果购房者拒绝签订商品房合同,那么开发商就不需要双倍返还定金,而是全额返还购房定金。

4、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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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可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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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归责于开发商或购房者的原因:

因不可归责于开发商或购房者的原因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必须返还购房定金。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签订,但是这不是开发商或者购房者的原因导致的,换句话说,如果开发商和购房者对合同不能签订不存在过错,那么开发商也是必须要把购房定金全额返还给购房者的。

“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主要体现为法律上的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由于发生了自然灾害,导致商品房不符合当事人交纳定金时的条件,如果购房者拒绝签订商品房合同,那么开发商就不需要双倍返还定金,而是全额返还购房定金。

开发商的原因:

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必须返还购房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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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购房定金该交多少?什么情况下可以退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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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石家庄买新房二手房都要交定金,究竟该交多少定金?

交定金该注意哪些事情?什么情况可以退定金?可以退定金的情况有很多种,购房者能不能退定金,重点要看你有没有达到认购书或合同中约定的条件。

一、什么是定金?定金该交多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签订合同的定金才具有法律效力。商品房交易中的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实际操作中,定金的数额及比例由开发商制定,但缴纳定金的比例一定不会超过总房款的20%。

二、交定金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一定要签协议

交定金时一定要和开发商/卖家签订定金协议或购房协议书,不能只在口头上承诺,交了就算交了定金了。如果没有协议,定金就没有法律效力。

2、分清订金与定金

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若购房者不履行合同义务,就不能要回订金;若开发商不履行义务,也不需要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购房者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签订认购书时,要看清认购书上写的是哪种金,以免自己无法维护自身权益。

3、将退定金事宜写进协议书

在买房时,交的定金能不能退,成为大多数购房者关心的问题。如果不能保证之后买房交易顺利进行,最好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将退定金的相关条款写入协议书中。届时按照协议书中的规定解决问题,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退定金?

1、如果是因为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购房者要求退房,开发商/卖家一般会直接将定金退给购房者。如果开发商/卖家不退,购房者可以向住建委投诉。

2、新房开发商在售房时“五证”不全,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直接向开发商提出解约,要回定金。

3、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对于退定金的条件有约定的话,只要情况符合退定金的条款,都可依据认购书或购房合同让开发商退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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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购房定金什么情况可以退?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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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退还购房定金情况

1、开发商无销售许可证或者产权证,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导致购房合同无法达成。

2、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如已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

3、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如卖家对房屋信息表述模糊,合同主要条款无法确定,或者卖家对认购书中的条件,如房屋面积、价格等进行修改等。

4、买卖双方均无过错,但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旧未能订立。如因第三人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致使该商品房项目未能建设或未能按原约定建设等。

购房定金不能退的情况

1、签了认购书反悔,定金不能退。

购房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购房者交款后反悔,违背了认购协议的根本目的,定金是不能够退还的。

2、因个人征信贷不了款,购房定金不退

由于个人征信属于购房者自身原因,因此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签订,则购房者无权要求开发商返还自己所缴纳的定金。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开发商不退定金怎么办

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过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或者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

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

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当然,实践中因为前述的合同类文件性质、内容有区别,所以针对每份合同应采取的方式略有不同。建议签订合同时要留心,同时如果合同已经签署,自己又不确定通过哪种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更为稳妥,可以请专业的律师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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